2025年度报名: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项目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项目 教师发展中心(教师成长数据库)、学生发展中心(学生学习数据库)、内部质量管理平台、专业发展中心(专业发展数据库)、课程发展中心(课程发展数据库)。 820000.00 82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教师发展中心(教师成长数据库)、学生发展中心(学生学习数据库)、内部质量管理平台、专业发展中心(专业发展数据库)、课程发展中心(课程发展数据库)。
5.5、质保期:系统验收合格后,五年免费质保,五年免费上门服务,并提供承诺函。软件开发商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本采购要求的,按承诺执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装订成册)。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报名时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