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腾飞路等6条道路及河道工程(监理)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5日18:00时。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